安全理事会,

回顾第 2014(2011)、第 2051(2012)、第 2140(2014)、第 2201(2015)和第 2204(2015)号决议和安理会主席 2013 年 2 月 15 日、2014 年 8 月 29 日和 2015 年 3 月 22 日的声明,

注意到也门常驻联合国代表 2015 年 3 月 24 日写信转递了也门总统的信函, 也门总统在信中通知安全理事会主席说,“他已经请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 和阿拉伯国家联盟立即通过包括军事干预在内的一切途径和措施提供支持,保护 也门和也门人民不继续受胡塞人的侵略”,并注意到卡塔尔国常驻代表 2015 年 3 月 26 日写信(S/2015/217)转递了巴林王国、科威特国、沙特阿拉伯王国和阿拉 伯联合酋长国常驻代表的信函,

回顾阿拉伯国家联盟第二十六次首脑会议关于也门事态的决议除其他外,强 调必须根据海湾合作委员会倡议和执行机制以及全面的全国对话会议的成果,在 也门所有各方的参与下恢复也门的政治过渡进程,

重申对也门的统一、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的坚定承诺和支持也门人民的承 诺,

谴责阿拉伯半岛基地组织(半岛基地组织)袭击的次数和规模不断增加,

关切也门政治和安全局势的恶化能使半岛基地组织从中获益,铭记任何恐怖 主义行为,不论其动机为何,在何地、何时发生,何人所为,都是不可开脱的犯 罪行为,

重申安理会支持海湾合作委员会的努力,赞扬它开展工作,帮助也门进行政 治过渡,

重申安理会支持也门总统阿卜杜拉布·曼苏尔·哈迪的合法性,再次呼吁所 有各方和会员国不采取任何行动破坏也门的统一、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以及也 门总统的合法性,

深感不安的是,也门的人道主义局势迅速严重恶化,强调如果不获得政治解 决,人道主义局势将会继续恶化,

回顾任意不准人道主义人员和物资通行和不让平民获得生存必不可缺的物 品,包括蓄意阻碍供应和获取救济物资,可构成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

强调需要恢复海湾合作委员会倡议、倡议的执行机制和全面的全国对话会议 成果的执行工作,包括起草新的宪法,进行选举改革,对宪法草案举行公民投票 和及时举行普选,以避免也门的人道主义和安全局势进一步恶化,

重申全力支持和致力推动联合国和秘书长也门问题特别顾问的努力,特别是 致力推动联合国促成的谈判,并支持各国驻萨那大使小组的努力,

感到不安的是,胡塞人在也门许多地方,包括在塔兹、马里卜、焦夫和贝达 等省份的军事行动升级,向亚丁推进,并缴获了也门军事和安全机构的武器,其 中包括导弹系统,

最强烈地谴责胡塞人正在单方面采取行动,不执行第 2201(2015)号决议的要 求,即立即无条件地从政府机构,包括从首都萨那,撤出部队,在首都和其他省 份恢复正常安全局势,放弃政府机构和安全机构,安全释放所有被软禁或任意关 押的人,再次促请所有非国家行为体撤出也门各地的政府机构,不试图夺取这些 机构,

谴责胡塞人试图采取只有也门合法政府才有权采取的行动,指出这些行动是 无法接受的,

感到不安的是,胡塞人采取的这些行动破坏也门的政治过渡进程,危及也门 的安全、稳定、主权和统一,

关切地注意到也门前总统阿里·阿卜杜拉·萨利赫采取行动破坏稳定,包括 支持胡塞人的行动,继续破坏也门的和平、安全和稳定,

欢迎海湾合作委员会打算应也门总统的请求在利雅得召开也门所有各方参 加的会议,以进一步支持也门的政治过渡,配合和支持联合国促成的谈判,

回顾安理会第 2117(2013)号决议,深切关注小武器和轻武器的非法转让、不 利于稳定的累积和不当使用对也门的和平与稳定构成的威胁,

确认也门安全局势的继续恶化和暴力的不断升级日益严重威胁到邻近国家, 重申安理会认定也门局势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
1. 要求也门所有各方,特别是胡塞人,全面执行第 2201(2015)号决议,不

再单方面采取可能破坏也门政治过渡的行动,还要求胡塞人立即无条件:

(a) 停止使用暴力; 

(b) 把部队撤出 2013 年秋季后占领的所有地区,包括首都萨那; 

(c) 交出从军事和安全机构收缴的其他所有武器,包括导弹系统; 

(d) 停止一切只有也门合法政府才有权采取的行动; 

(e) 不向邻近国家进行任何挑衅或威胁,包括获取地对地导弹和在与邻国领 
土接壤的地方储存武器;
(f) 安全释放也门国防部长穆罕默德·苏拜希、所有囚犯和所有被软禁或任 意关押的人;以及
(g) 不再招募和使用儿童,让所有儿童脱离部队;

2. 请秘书长在本决议通过后 10 天内报告本决议和第 2201(2015)号决议、 特别是本决议第 1 段的执行情况,并表示打算如果再不执行,就考虑再指认有威 胁也门和平、安全或稳定的行为或为之提供支持的个人和实体,接受第 2140(2014) 号决议第 11 和 15 段规定措施的限制;

3. 决定本决议附件一开列的人应受第 2140(2014)号决议第 11 和 15 段规定 措施的限制;

4. 重申必须执行经第 2204(2015)号决议延长的第 2140(2014)号决议规定的 所有措施;

5. 促请也门所有各方,特别是胡塞人,信守海湾合作委员会倡议及其执行 机制、全面的全国对话会议成果和安全理事会相关决议,恢复和加快联合国促成 的谈判,包括关于治理问题的谈判,继续实行政治过渡,以便达成一个协商解决 办法,强调必须全面执行已经达成的各项协议和为此做出的各项承诺,并在这方 面吁请各方按照《联合国宪章》和安全理事会相关决议,包括本决议和第 2201 (2015)号决议,商定有关条件,以迅速停止暴力;

6. 要求也门所有各方通过对话和协商消除它们的分歧,为实现政治目标摒 弃暴力,不挑衅和单方面采取行动来破坏政治过渡,强调所有各方都应采取具体 行动,根据海湾合作委员会倡议及其执行机制以及全面的全国对话会议成果,商 定和执行一个建立在协商基础上的也门危机的政治解决办法;

7. 敦促也门所有各方积极回应也门总统的请求,出席海湾合作委员会在利 雅得主持召开的会议,以进一步支持也门的政治过渡,配合和支持联合国促成的 谈判;

8. 促请所有各方履行国际法、包括有关国际人道主义法和人权法为其规定 的义务;

9. 重申,根据国际人道主义法,所有各方都需要保障平民、包括接受援助 的人的安全,并需要保障人道主义人员和联合国及其相关人员的安保,敦促所有 各方协助运送人道主义援助,并让人道主义行动者迅速、安全和不受阻碍地接触 需要人道主义援助、包括医疗援助的人;

10. 促请所有各方协助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从也门撤离其平民和人员;

11. 重申外交和领事房舍不容侵犯的原则以及东道国政府的义务,包括 1961 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 1963 年《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规定的原则和义 务,以采取一切适当步骤,不让外交和领事使团的房舍受到侵入或破坏,防止破 坏这些使团的宁静或损害其尊严;

12. 请秘书长加紧努力,协助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和撤离人员,包括与也门政 府协调,酌情确立人道主义停火,促请也门各方与秘书长合作,把人道主义援助 送交给需要援助者提供;

13. 还请秘书长进一步发挥斡旋作用,以便恢复由也门人主导并包容各方的 和平有序的政治过渡,满足包括妇女在内的也门人民实行和平变革和重大政治、 经济和社会改革的合理要求和愿望,强调联合国必须与国际伙伴,包括海湾合作 委员会、各国驻萨那大使小组以及其他行为者,密切协调,协助顺利进行过渡;

武器禁运

14. 决定所有会员国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从其境内或经由其境内或由 其国民、或利用悬挂其国旗的船只或飞机,直接或间接向阿里·阿卜杜拉·萨利 赫、阿卜杜勒·叶海亚·哈基姆、阿卜杜勒-哈利克-胡西,以及第 2140(2014)号 决议第 19 段所设委员会(下称委员会)和根据本决议第 20 段(d)指认的个人和实 体、本决议附件一开列的个人和实体、以及在也门代表其行事或按其指示行事的 个人和实体供应、销售或转让或供其使用所有类型的军火和有关物资,包括武器 和弹药、军用车辆和装备,准军事装备及上述物资的备件,以及与军事活动有关 的或与提供、维修或使用任何军火和相关军用物资有关的技术援助、培训、财政 或其他援助,包括提供武装雇佣军,无论他们是否来自其境内;

15. 促请所有会员国,特别是也门的邻国,根据本国的授权和立法并遵循国 际法,特别是海洋法和相关的国际民用航空协议,在有情报提供合理理由认为货 物中有本决议第 14 段禁止供应、销售或转移的物项时,在其境内,包括在其港 口和机场,检查所有运往也门的货物,以确保此类规定得到严格执行;

16. 决定授权所有会员国、且所有会员国都应在发现经本决议第 14 段所禁 止供应、销售或转移的物项时,予以没收和处置(例如销毁或使其无法使用、存 放或移交给原产国或目的地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处置),还决定所有会员国都应在 这些工作中开展合作;

17. 要求任何会员国在按照本决议第 15 段进行检查时,立即向委员会提交 初步书面报告,特别是说明检查的理由、检查的结果以及是否获得合作;如果发 现禁止供应、销售或转移的物项,还要求这些会员国在 30 天内,向委员会提交 后续书面报告,提供检查、没收和处置的相关细节和转移的相关细节,包括对物 项、其来源和预定目的地进行描述(如果初次报告中没有这些信息);

其他指认标准

18. 重申第 2140(2014)号决议第 17 段规定的指认标准,以及同一决议第 11 和 15 段规定的措施,强调必须全面执行这些标准和措施;

19. 重申第 2140(2014)号决议第 18 段的规定,特别指出威胁也门和平、安 全或稳定的行为亦包括违反第 14 段规定的武器禁运,或阻碍向也门提供人道主 义援助,阻碍获得或分配也门境内的人道主义援助;

制裁委员会的任务

20. 决定第 2140(2014)号决议第 19 段所设委员会还应开展以下工作:

(a) 监测本决议第 14 段规定措施的执行情况; 

(b) 向所有会员国索取任何它认为有用的关于会员国为切实执行上文第 14 
段规定措施采取行动的信息;
(c) 审查关于不遵守本决议所列措施的指控的信息,并采取适当行动;
(d) 在必要时指认其他受上文第 14 段规定措施限制的个人和实体; 专家小组的任务

21. 决定,第 2140(2014)号决议第 21 段所设并经第 2204(2015)号决议延长 任期的专家小组的任务还应包括监测第 14 段规定措施的执行情况;

22. 请秘书长适当考虑到专家小组的任务有所增加,将小组成员增至 5 人, 并做出必要的财务和安保安排,支持小组开展工作;

23. 促请专家小组在安全理事会设立的其他小组或专家组、包括 1267 监察 组执行任务的过程中,积极同它们进行合作;

承诺进行审查

24. 重申准备对任何不执行本决议和第 2201(2015)号决议的也门各方进一 步采取措施;

25.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附件


1. 阿卜杜勒马利克·胡塞

阿卜杜勒马利克·胡塞是一个从事威胁也门和平、安全与稳定的活动的团伙 领导人。

胡塞部队 2014 年 9 月攻占萨那,2015 年 1 月 1 日,它试图单方面用一个主 要是胡塞人的非法管理当局来取代也门的合法政府。胡塞在其兄弟侯赛因·巴德 雷登·胡塞 2004 年去世后,开始领导也门胡塞运动。作为该团体的领导人,胡 塞多次威胁也门当局说,如果不满足他的要求,他就进一步制造动乱,他扣押了 哈迪总统、总理和内阁主要成员。哈迪后来逃往亚丁。胡塞人其后在效忠前总统 萨利赫将军及其儿子艾哈迈德·阿里·萨利赫的军事部队的协助下又一次向亚丁 发起进攻。

2. 艾哈迈德·阿里·阿卜杜拉·萨利赫

艾哈迈德·阿里·萨利赫从事威胁也门和平、安全和稳定的活动。

艾哈迈德·阿里·萨利赫一直在破坏哈迪总统的权威,阻挠哈迪总统改革军 队的图谋,阻碍也门向民主和平过渡。萨利赫在推动胡塞人军事扩张过程中发挥 了关键作用。截至 2013 年 2 月中旬,艾哈迈德·阿里·萨利赫向共和国卫队和 不明身份的部落长老分发了几千支新的步枪。这些武器原先是 2010 年采购的, 被用来换取收受这些武器的人的忠诚,以便日后获取政治上的好处。

艾哈迈德·阿里·萨利赫在他父亲前也门共和国总统阿里·阿卜杜拉·萨利 赫于 2011 年下台后,保留了也门共和国卫队指挥官的职位。一年多后,萨利赫 被哈迪总统免职,但即使被免去指挥官职务,他仍在也门军队中有重大影响力。 2014 年 11 月,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 2140 号决议对阿里·阿卜杜拉·萨利赫进行 了指认。